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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紹波 圖本報記者 銀行利率姚麗萍
  “走婚”,原本系統家具是摩梭族人的一種生活形態——“男不娶女不嫁”——男女雙方不辦理任何法定婚姻關係的登記手續。如今,這種婚姻形式卻成了一些都市老年人“非婚同居”的代名詞。
  但凡渴望“健康老齡化”的單身老人,總要有位合法配偶一起走過“夕陽紅”。老人再婚日益得到社會尊重,卻也遭遇與財產、贍養、繼承相關的種種糾紛。全市每年三四萬起老年維權案例中逾六成涉及財產權,其中涉及房產的高達八成。這些糾紛究竟該如何防範化解?二胎單身銀髮如何走出“走婚困境”?
  三大原因造成“銀msata髮走婚”
  市老辦公室出租年學學會、上海中老年幸福關愛熱線5696-9799的調查顯示,三大原因造成了銀髮走婚——
  ■ 擔心與子女在贍養、財產分割等問題上發生矛盾。子女擔心單身老人的“重組”會不可避免地導致財產分割,同時增加子女的贍養負擔。熱線咨詢表明,有82.9%的單身老人認為登記領證再婚的主要障礙是子女反對,多數理由都涉及財產分割。
  ■ 為了避免傷害子女的情感,不敢結婚。在受調查的30多對有再婚意願老人中,一半以上遭到了子女的阻攔,子女的理由是“感情很受傷”。而對“老來伴”的渴望,使得他們不得不“走婚”。
  ■ “走婚”有心理緩衝期,能給老人較大的選擇空間。調查發現,有的老人怕一旦結婚,假如合不來,再離婚惹人笑話,不如“走婚”搭伴養老,實在過不攏,好聚好散。更有一些老人認為,如果領了結婚證,就等於用繩子把兩人拴在一起,今後會在贍養義務上出現麻煩,財產關係也難以清算,最好辦法就是同居。
  不受法律保護前途莫測
  但令人鬱悶的是,“銀髮走婚”並非想象中那麼瀟灑。
  52歲的梅女士因為前兩任丈夫一個家暴、一個出軌,她離異兩次,靠賣盒飯好不容易把女兒培養成人。女兒出嫁後,梅女士的日子很孤單,她遇到了67歲的仇先生,一個月後兩人同居並打算結婚。“結婚?不行!”梅女士的女兒強烈反對,她說“怕母親再次遭受傷害”,還拿走了房產證,老人只能“走婚”試試。
  可是,“走婚”的過程並不順利,女兒為阻止梅女士“走婚”後再婚,幾乎天天回娘家,隔三岔五地就呼朋喚友來家喝酒、唱歌,鬧到深更半夜。仇先生苦不堪言,“走婚”三個月,就捲鋪蓋走人了。
  “這’走婚’失敗的背後,其實還是子女和父母之間的財產關係沒有理順。”熱線負責人白迎堂教授說,一些子女抱著一種思維定式,認為“父母百年後,財產就是我的”,而一旦有人走入父母的情感世界,那麼,自己的利益就會受到損害,阻撓是少不了的。
  同時,“走婚”不受法律保護,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,都無法從這種關係中得到合法配偶應有的權益,實在是風險難料——遇人不淑,人財兩空,也不在少數。
  遺囑公證緩解“繼承焦慮”
  究竟是要老伴,還是要孩子?雖說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,但沒有幾個老人會因為再婚“傷”了孩子。
  婚姻關係,不僅是情感寄托,更是一種財產關係。因此,老人要走出“走婚困境”,取得合法的婚姻關係,妥善處理好財產關係,至關重要。
  80歲的唐老先生就顯示了“再婚的智慧”。5年前,唐先先生前妻罹患癌症去世,他的生活一度陷入混亂,每天靠吃盒飯和方便面過日子。一年後,他結識了老年健身隊的隊友李女士,兩人情投意合,打算領取結婚證。
  唐先生有兒子,如何讓孩子們能夠理解、接受父親再婚?唐先生和李女士選擇了婚前“遺囑公證”,約定唐先生去世後將房產傳給兒子;兒子不得干涉父親婚後財產自主權。之後,唐先生的再婚生活頗為順利。
  “說實話,通常沒幾個小輩不希望自家的老人能安享晚年。所以,沒有伴侶的老爸或老媽,能在人生的暮年找到感情寄托,那是一件喜事。”上海老年法律服務中心志願律師汪翔說,問題是,怎麼才能解除小輩的“繼承焦慮”,最終“皆大歡喜”?
  畢竟,在父母遇到“喜事”之前,很多年裡,他或她的生活都是由子女們悉心照料的,如果因為“喜事”讓原本可能繼承的大宗份額打了折扣,小輩們難免會有“小心眼”。要知道,依據法定繼承規範,一方過世後,配偶當然成為了合法的第一順序繼承人,有權參與繼承過世一方留下的所有遺產,包括婚前和婚後的。
  此外,為了感情走到一起的老人們,也要保證假如自己先“走”了,恩愛深重的對方又如何衣食無憂,體面生活,起碼不至於流離失所?
  所以,無論是緩解小輩“繼承焦慮”,還是老輩的後顧之憂,一種恰當的辦法就是做好生前“遺囑公證”。人們常常有一種誤解,認為遺囑公證是一件花費很大的事。其實,即便是一份涉及上億元的遺囑,要公證,在上海為此支付的費用也不過是400-500元。近年來,申城遺囑公證的費用一降再降,就是要鼓勵人們把“遺囑公證”變成一種行為習慣。  (原標題:銀髮單身如何走出“走婚困境”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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